当然,卜若地竭力挽留,并不只是因为襄荷功课好,更多却是因为她在农学上的成就。
这九年来,襄荷并非全然将精力放在培育新品花草上,虽然她喜欢莳花弄草,但多半还是将其当做乐趣,再说培育新品有金手指帮忙,几乎并没有花费她多少精力。
真正让她付出努力的,还是正儿八经、能让更多人吃饱饭的“正统”农学上。
虽然前世她也没有种过地,但对于一些先进的耕作理念多少还是了解一些,只是因为没有亲自实践,对细节也不清楚,因此并不能直接应用过来,所以她只能按照脑子里的记忆一点点去尝试,经过一年两年,甚至比更多年的努力,得出最准确的结果。
这九年间,她试验出几种新的嫁接方法,让果树的嫁接成活率大大提升;更精确地提出玉米小麦等作物的施肥追肥时间和用量,使得作物产量有了提升;而且虽然灵液对于粮食作物并没有用处,但对于果树还是有用的,襄荷试验了好几年,终于培育出几种产量更高、味道更好的果树。
相对于她的年纪来说,以上任何成绩单独拎出来都足以为人称道,但对于襄荷来说,最让她上心的还是杂交水稻和杂交小麦。
只是或许真的是因为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之后对于这个世界影响太大,因此灵液这样超自然的东西对于粮食作物没有丝毫作用,因此襄荷只能自己一点点努力,每年都在稻田里选种,杂交,得到种子后再一次次播下,等待来年,再选择表现特殊的继续播下去,这样一年又一年,不知疲倦地试验下去。
这是个笨办法,但千百年来,无论园林植物还是粮食作物,育种人们都是靠着这样的笨办法,靠着漫长的时间和坚韧不拔的耐性,才让原本野生的植物越来越符合人类所需。
而襄荷不过才努力了九年,对于园艺育种来说,实在不能算作太过漫长,因此即便直至现在也并没有取得预期中的成就,襄荷也并不灰心。
再说,仅是目前取得的成绩,已经让卜若地等一干人大跌眼镜了。
襄荷预期中的最好成就是像袁先生那样培育出产量超高的杂交水稻,但对于这个普遍亩产只有一两百斤左右的时代来说,完全不需要亩产千斤,只要能增加一百斤,就是足以让人名留青史的成就。
而襄荷已经完成了这个成就。
选育出的新型种子加上合理的耕作方法,襄荷在书院的那块试验田早已获得最高将近四百斤的亩产,只不过试验田是良田沃土,肥料也从来不缺,因此产量可能要比普通田地多一些,但即便打个折扣,三百斤也很不错了,要知道那已经是以往产量的一半。
这就是卜若地那么热心于将襄荷留下的原因。
刚刚得知襄荷的试验田达到了亩产四百斤时,他还当即就想上奏朝廷为襄荷请封赏,只不过后来为了稳妥起见,还是准让襄荷推广种植,待取得稳定数值后再上报,这样襄荷的功劳才更加稳固。
天下社稷,农为本,只要大规模推广后产量真的能够提高,那么大周就能养活更多的人口,而这个时代,人口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国力。所以,襄荷的功劳绝对会让皇帝和朝臣重视。
今年襄荷便是将秀水村作为试点,免费为村民提供种子,又教他们先进的耕作方式,就等秋收时验收成果。
到时如果成果理想,卜若地就会为襄荷请封。
到了书院,襄荷走在树荫遮天的青石板道上,一路遇上的学子大多都会向她点头致意。
在书院待了九年,又获得了那样非凡的成就,襄荷如今在书院的地位早已今非昔比,几乎不再有人因为她女子的身份而当中表现出歧视,更有许多学子真心地钦佩她,整个农院学子更是全部成了她的脑残粉。
虽然她直到今年也才不过十七岁,却成了学院几乎所有学子的师姐,全因为她入院早,如今还在书院读书的,几乎都晚于她入学。
看着一群比自己还大的男生们恭恭敬敬地叫自己学姐或山长,不得不说,襄荷还是蛮享受的。
☆、111|8.05
兰郎中最近很忧愁。
眼看闺女已经十七岁,花骨朵儿长成含苞待放的娇花一朵,提亲的人几乎踏破了门槛,闺女却谁都看不上,一点儿要成亲的意思都没有。
虽说他非常不舍得闺女出嫁,但不舍得是不舍得,他心里知道,闺女总要嫁,再不舍得也得放手。可他都做好放手的准备了,闺女就是不愿意嫁!
“都怪那个混蛋小子!”
兰郎中恶狠狠地咒骂了一句。
自从三年前闺女说出那句话,他就火上房似的搜集了那个叫谢兰衣的小子的一切信息。刚一听说他又瞎又瘸又比自个儿闺女大十岁,兰郎中气得差点没当场吐血,冲动之下差点没拎起棍子把那混蛋小子揍一顿。
可人都走了,不在襄城了,他上哪儿揍去?
等把棍子放下,皱着眉头苦思冥想时才想起,这不就是那个他一直敬仰,却无缘得见“谢小神医”么?
好家伙,原来那么早就对他闺女心存不轨了!他一直敬仰的人物是这么一条大尾巴狼!
兰郎中怒啊,火啊,可这满腔怒火只能自己生受了,朝谢兰衣撒吧,找不到人;朝闺女撒吧,他不舍得。
他家闺女为了那混小子拒绝了那么多好儿郎,他原本还指望着随着时间慢慢过去她能释怀,毕竟三年前她说喜欢时不过才十四岁,还是个小孩子啊,孩子的喜爱能有多长久?
可他没料到闺女这次居然那么大决心。十七岁的年纪不爱俏不思春,守着书院那么多青年才俊,却硬是一个也不动心,傻不拉几地等那小瘸子回来,看得他心酸地冒泡。
刚开始他还想着谢兰衣走了好,走了再也别回来招惹他闺女,可看闺女现在这情形,他又日日盼着谢兰衣赶紧回来。
瞎啊瘸啊年纪大的他都认了,起码听说人品好长得俊还有一手好医术,最重要的是……他回来了,闺女才会高兴。
兰郎中又叹了一口气,双目无神地趴在药柜上,一边叮嘱新招的小学徒仔细分拣药材,一边儿又在心里把谢兰衣骂了一顿。
门外忽地传来辘辘的车轮声和车夫勒马的“吁”声。
兰郎中好奇地抬头望向医馆大门。
来他这小医馆看诊的病人多是秀水村及附近村子的村民,全因为他坐诊、卖药都便宜,而附近有钱,能坐得起马车的人家,那多半是瞧不起他这小医馆,若非急病,平日都要去城里大医馆看得。
而听门外马夫勒马的声音,却是听不出半分慌忙,可见并非急诊。
他好奇地望过去,就看到一个身着青衫,坐在轮椅上的青年。
那青年长了一张令人为之失神的面容。
兰郎中瞬间就想起闺女跟自己描述那王八蛋小瘸子时说过的话。
“……他啊,他是那种只要看了一眼,就绝对忘不掉的长相,看见他,你就会知道什么叫做倾国倾城……哎呀这样描述也很空洞,总之,只要你看到他,就会马上认出来!”
兰郎中真的认出来的。
二十多岁的瘸子,长得比他闺女还漂亮,除了谢兰衣还有谁?可是,不是说那小子是瞎子?
“你是……谢兰衣?”兰郎中绷着脸,带点疑惑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