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还好好的呀,怎么眨眼工夫就跟磕了药似的!做一锅安静的美牛奶不好吗?
眼见着牛奶就跟那钱塘江的浪潮似的,汹涌澎湃的蔓延了整个灶台,淹到灶盘的时候又跟火苗发生了反应,嗤啦啦作响,不断地泛起白色的大泡泡,膨胀、炸裂,水蒸气哧哧的,同时还有乳白色的瀑布顺着桌面往下流淌,然后滴滴答答的落在光洁的地板砖上疯狂蔓延。
一句话:简直不能更精彩。
危急时刻,谷先生的智商终于展现出了惊人的应变能力:他直接就把天然气的总阀门给关死了,然后举着锅盖退避三舍,遥望着终于逐渐平息下来的牛奶暴动,长长的松了口气……
他不知道的是,深感不放心的元鸥早就蹑手蹑脚的跟下来,此刻正捂着热水袋躲在大花瓶后面悄悄地看。
谷毅从头至尾的手忙脚乱她都清清楚楚的看在眼里,既好笑,又感动。
谷毅,谢谢你。
浑然不知其实自己的笨拙已经森森暴露了的谷毅小心翼翼的把牛奶重新换了个大杯子装,想了想又记起来姑娘爱吃甜,就琢磨着再给她加点糖。
然而他马上又遇到了一个厨房新手常见的拙计问题:盐糖傻傻分不清。
不过他在借鉴了神农尝百草的精神之后不仅分出了糖和盐,甚至还知道鹅黄色小瓶子里的大概是味精,银灰色瓶子里的估计是鸡精,就是乳白色瓶子里的粉粉味道有点怪,暂时不知道是啥……
大约二十分钟后,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元鸥终于喝到了谷先生这辈子头次下厨得出的成品。
然而第一口下去,她的面容就有瞬间的扭曲。
尼玛好甜,甜的齁嗓子啊!都有点儿苦味了,所以说朋友你究竟用了多少糖啊!
谷毅还挺兴奋,不过兴奋中又难掩担心,“怎么样,味道还行吧?我还给你加了点儿糖,味道怎么样?”
元鸥冲他笑了笑,一口气全部喝光,然后破天荒的主动过去吻了他的脸颊,“谢谢你,我都好了。”
☆、第三十七章
第二天,元鸥自然也没有跟谷毅去听唐玩,她需要时间和空间来整理下自己的心情,因为她有种预感,卢云也不可能就这么回去的。
而且,元鸥自己也有很多话想要跟她说。
经过昨天谷毅那一番变相开解,元鸥的心情神奇的平复了很多,已经能够冷静下来思考问题了。
昨天的见面之所以以失败而告终,主要原因就是她和卢云两个人的情绪都太过激动,双方都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见到了对方,然后在各种井喷式的情绪中陷入了思维混乱,自然而然的就不知所措,最终只得落荒而逃……
客观的说,元鸥和卢云两个人谁都没有对不起谁,谁也没有真正怨恨过谁,彼此怕也是世上最珍惜彼此的人,所以只要能平心静气的坐下来聊聊,结局必然不会太差。
弄明白了自己的心情之后,元鸥觉得已经有信心再次面对卢云。
十点多的时候糕点屋那边打来了电话,赵莹十分为难的说道,“小老板,昨天那位客人又来了,她说一定要见到你。”
正准备出门的元鸥自然不会拒绝,让赵莹转达在昨天的茶馆见之后就挂了电话。
再次见面的母女俩已经没有了昨天的紧张,虽然还是有淡淡的尴尬,但已经比上次好太多了。
卢云今天没有化妆,美丽依旧的眼睛里有淡淡的红血丝,整个人都显得很是憔悴。
想来,她昨晚定然也跟元鸥一样彻夜难眠,这次的会面也是在重新整理了思绪之后才下的决定。
元鸥看了她几眼,“吃早饭了吗?”
卢云下意识的抬头,显然是没想到她会这么问。
“这里的特色茶点很不错的,”计划开新店的元鸥早就将本市数得上的餐饮店铺全都研究了个遍,因此哪里的什么好吃那是门儿清,“我记得你胃不大好,先吃点东西垫垫吧。”
卢云看上去似乎很有哭一场的欲望,但她也知道这样的氛围来之不易,只强忍着眼泪点头,心里又是心酸又是欣慰。
元鸥叫了一份招牌的红茶叉烧,又叫了点汤水,看着她吃。
卢云哑着嗓子道,“你也吃点吧?”
元鸥替她倒了女性补气血的汤水,摇摇头,“我吃过早饭了,你吃就好。”
卢云哎了声,夹了叉烧,一口一口慢慢的吃。
一直等到卢云吃的差不多了,元鸥才开口问道,“那个老张是做什么的?他对你好吗?他的孩子好相处吗?”
卢云一个没忍住,眼眶里又滚出眼泪来。
元鸥叹了口气,抽了几张纸巾递过去。
“老张,”卢云冲她笑了笑,擦擦眼角,“他是倒腾粮食的,人很老实本分,生意做得很大。他原来的太太不恋家,貌似风评不好,孩子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他儿子也挺懂事,对我也挺尊重,现在在国外念书……”
说到这里她就说不下去了,因为越说越觉得元鸥可怜。
人家的孩子都二十四五了还能在国外无忧无虑的念书,连大米一斤几块钱都不知道,可自己的孩子却小小年纪就失去了天真的资格,独自一人在外漂泊,得造作大的罪啊!
元鸥明白她的心思,只是故意不说破而已,“那就好。你这次来,他知道吗?”
卢云点点头,脸上露出点幸福来,“说起来,还是他主动让我来的,如果不是生意忙,他就陪我一起来了,”说着,她又看了看元鸥,“他还挺想见见你的。”
元鸥轻轻笑了下,算是拒绝,“非亲非故的,见我做什么呢?”
卢云张了张嘴,也没强迫她。
两人安静的喝了会儿茶,卢云又道,“你爸,”见元鸥眼中迅速弥漫的警惕和憎恶,她也带几分恨意的哼了声,“这辈子完了!”
因为他的老婆孩子都跑了个干净,根本就没人赚钱养他,也没人规劝,因此渐渐地就多了些游手好闲的毛病,村里的人都避之不及,加上这些年村里的人基本上都外出务工去了,周围竟是一个活人也没有,荒凉的很。
老张生意做的大,身边总是跟着两个的壮汉,那年他陪卢云回去寻找元鸥的下落,刚好又碰见她爸爸醉酒撒泼。本来老张也不打算计较的,可那混账男人斜着眼对着卢云破口大骂,还捎带着慰问了老张一家。老张顿时就怒了,趁天黑的时候让手下的人打折了他一条腿,结果卢云知道后非但没生气,反而事后又偷偷回来,找了人直接就把他给送到当地的精神病院去了。
要是放在大城市,想要住院也是不容易,单是有效证明就够烦死你的,可是在这种小地方,而且还是一家并不怎么正规的精神病院,基本上有钱就行。更何况这个男人常年骂骂咧咧,看着也跟疯子没什么区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