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1 / 2)

“你说的很对。”主人微微点头,仿佛很满意白起的回答。他示意白起在那张宽大的沙发上坐下,自己也坐到了对面。“狩,去忙你的吧。”主人吩咐皮影男离开。皮影男恭顺地鞠躬,对白起阴阴一笑,缓步退出了房间。

“在下上官炼,久仰你大名了,白起医生。”上官炼微微颔首,“因为某种原因,我现在被这个地球上大部分国家列为不受欢迎的人,不太适合在公开场合露面。今晚让你跑这么远,真是辛苦了。”

他讲话周到客套,却也透着虚伪,让人感觉和这个人做交易,

完全是在与虎谋皮。白起没有作答,眼睛依然看着狩消失的方向。“好可怕的眼神啊,白医生……”上官炼微微一笑,仿佛和熟识已久的人聊着家常,“狩就是条疯狂的野狗,除了非常擅长杀人之外,这家伙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忠心。在我们合作期间,你完全不用在意他。”

“不必担心,他不是那种我会在意的人。”白起冷冷地说。

“你们妖物真是有意思,表面上看你们很强大,比人类有着更长的寿命,更强大的力量,但现在统治这个世界的仍然是人类,也可以说是比较聪明的人类。而妖物这个弱势群体,就像发情的雄狮一样严格地划分着领地,只要一见面就意味着流血争斗。我不否认你们的确是万兽之王,但这个世界真正的君主,既应该有狮子的凶残,也要有狐狸的狡诈,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这番话可以说锋芒毕露,但他的表情始终都很平静,又透着些许得意,很少有人能和白起直接对视还能保持着掌控者的自信。这种人永远都要比狩那种杀气外露的人可怕,有一句俗话说得好,会叫的狗不咬人。

“您大动干戈地把我找来,不是为了讨论政治学吧?”白起眉头微皱,“而且,我对马基雅维利主义毫无兴趣。”

“哈!是我跑题了!”上官炼笑着说,“我想请白医生为我先做个诊断。”

“你是个凡人,准确地说,你曾经是一个凡人。”

“很好,请继续。”

“你有一副人类的躯壳,而且这副躯壳已经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了至少三百年,这对于一个人类来说是极不正常的。你能活这么久,是因为你在某些机缘巧合下,获得了强大的妖力,你不是妖物,却也不是人类。”白起淡淡地说,“你是人魔。”

人魔,是介于妖物和人类之间的存在,有着妖物的力量和人类的肉体,却不能像妖物一样不断补充妖气。

白起继续说:“你现在身体的各个部位都很正常,只有心脏除外。这颗心脏的细胞分裂早已到达了极限,刚才那个女妖给你注射的应该是某种肾上腺素,让你的心跳明显加强了百分之五十。但是这些治疗都无济于事,两周之后,你将死于心力衰竭。在你人生的最后十四天中,你想让我为你做些什么?”

“白医生,你认为我为什么要做这些事呢?”上官炼的右手在空中一划,指向这屋子里的各种医用设备。

白起没有作答。

这种人他其实很熟悉,他们杀人时眼睛都不眨一下,但最怕的就是死亡降临在自己的头上。

“你要做的,当然是让我活下来。”上官炼喝掉了杯中的酒,神采奕奕地走到酒柜前再度倒满一杯,抿了一口问白起,“我听说你很喜欢听病人讲故事?”

“不,只是很多病人喜欢讲自己的故事。”白起冷冷地回答。

“你说的很对,很多人都喜欢回忆自己的过去,就像当兵的喜欢数自己身上的伤疤一样,当年混得越惨,现在就越有谈资。”上官炼踱步到落地窗前,望着远方灯火辉煌的城市,“你看看这座城市,它其实和几百年前并没有什么不一样,最强大的人依然住在最高的地方,像个造物主一般俯瞰着自己的领土。而那些小角色们,只看得到自己面前的一点灯光,为今天多赚了几个铜板开心着,却不知道自己其实永远都只能生活在那些高塔的阴影里。”

“你想说什么?”白起冷冷地问。

“当然是要讲一个故事,就像你说的,每个人都爱讲自己的故事。”上官炼停顿了一下说,“那个故事,就发生在这座城市的阴影里。”

那时候的它,同样也是一朝的首都,那一朝叫作大明。那一年,我还是一名小小的大明锦衣卫。

锦衣卫的前身是洪武大帝朱元璋的亲军都尉府,统辖仪鸾司,掌管皇帝的仪仗和侍卫。朱洪武真是个人物,为了铲除功臣异己,锦衣卫就成了他手中最强大的武器,与后世德国的秘密警察一样,他们无孔不入,权势滔天。洪武年间震动朝野的胡惟庸案和蓝玉案,背后都是锦衣卫在为皇帝搜罗证据、监视侦查、严刑拷打,永远做着见不得人的事情。

大明朝,锦衣卫起起落落,但对草芥小民而言,这三个字永远与恐惧相连。只要街上出现身着锦衣华服、操着京师口音的人,所有人都会退避三舍,好似避让着瘟神,就算你是贵为一品的当朝首辅,也要对只有正三品的锦衣卫指挥使毕恭毕敬。

因为我们是鹰犬,皇帝的鹰犬。

何为鹰犬?猎鹰走狗,为主人追逐猎物,然后把它们的尸体乖乖衔回交到主人的手里,去乞求那一点点残羹冷炙。有些人是为了那点恩舍自愿做一名鹰犬,而有些人是生来就要做鹰犬的,比如我。

当时朝廷把全国百姓划成了十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其中户籍又分民籍、军籍、匠籍,这三种户口分别被户、兵、工三部统辖,此外还有最低贱的乐户,也就是当时的娼妓、歌女等等。

我就是军籍,而且是锦衣卫军户。所谓军籍,就是说这家里世世代代的男丁,都是要去当兵的。从我记事起就知道,我爹是一名锦衣卫校尉,以后我也会是一名锦衣卫。

校尉算是锦衣卫里最底层的官职了,上面还有小旗、总旗、试百户、百户、副千户、千户、镇抚使、指挥佥事、指挥同知,位于最顶端的才是指挥使。

只可惜我爹到死那天,也只是个小小的校尉。

我到现在依然还记得那个冬天的清晨。

那年我才九岁,住在朝阳门内的一条小胡同里。前一晚下了整夜的雪,都快把破旧的屋顶压塌了。早晨起来,我娘带着我去门前扫雪,刚刚推开街门,娘手里的扫帚啪地就掉在了地上。

我看她傻愣愣地望着胡同口,也跟着看。日头还没完全升起来,雪映在眼里都是淡蓝色的光。

一辆马车停在胡同口,这里太窄,车进不来。三个和我爹穿着一样官服的人下了车,他们的脸仿佛被冻僵般麻木生硬。其中两个从车厢里抬出一张门板,上面躺着我爹硬邦邦的尸体。

他们把他抬到了门口的雪地里放下,领头的那个面无表情地甩下了两吊铜钱,然后就离开了。他们的官靴踩在雪地上,却连行脚印都没有留下。

那个早晨我娘一直在号啕大哭,整条胡同里没有一户开门,可我知道他们都在门后听着。一个朝廷的走狗鹰犬死了,他们在背后乐还来不及呢。

但我却一声都没有哭出来,只是坐在我爹的尸体旁边,一动不动地看着他。风很冷,雪很冷,我爹的手比我身上还要冷。

他其实算不上什么好人,更不是个好父亲。他爱喝酒,喝醉了会用藤条打我和我娘;爱赌钱,赌到家徒四壁,死了都没有一副好棺材容身。可我一直在想,就算他有百般的不是,也不应该死得这么不明不白,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像条冻死在街上的野狗。

后来我明白了,鹰犬的性命,在主人眼里根本一文钱都不值。

可我当时却没有任何悲伤,我只是很怕。我并不怕眼前这个死人,而是怕有一天我会弄得跟他一样的下场。这身官服迟早是我的命运,我不想就这么被命运吞没。

可我又能靠什么?想来想去,心里那个单子上只有一个名字,就是我自己。

从那天起,我这一生再也没有掉过眼泪。

没过几年,我娘也死了。我一个人靠着一点点抚恤金活了下来,撑到了成年,终于继承了我死鬼老爹的官职,成了一名锦衣卫北镇抚司衙门里的校尉。和所有的衙门一样,这里照样有党争派系,有贪腐贿赂,鹰犬和鹰犬之间是一定会互相倾轧的,因为这里所有人都是一身脏水,一旦你的主子认为你毫无用处,或是怀有二心,那你连退出的机会都没有,只有一死。

想要在这个地狱里活下去,只能一步步向上爬。

我此时依然和几年前那个雪地里的孩子一样,整个世界只有自己能帮自己。

我没有钱去读书,也没有钱去投名师习武,更没有钱去巴结上司。我能做的只有比别人更努力,领了饷银就去请先生教我识字;替别人做最没有油水的差事,为的就是能让同僚们随便教我几招硬手的功夫;我给上司做那些最低贱的活计,只是为了让他记住我的名字,对我有所青睐。“给大人洗脚的奴才”,人们在背后都这么称呼我。

我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不能像我爹那样过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