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一支轻骑算是摇身一变变成了猴版的具装骑。
没办法,手头资源只有这么多,骑兵不但要担任骚扰地阵的任务,还的负责冲阵。
只有等以后积蓄了足够的战马,才能分为轻骑和重骑两个兵种。但骑兵还得先在战场上磨练出来,宁可人等装备,不能让装备等人。
骑兵的人马虽然不多,却是个吃钱的怪物。平日的训练和养护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一个骑兵有一轻一重两套铠甲,有长矛、短斧、马刀、神臂弓、骨朵、链锤。即便上了战场,也需要随身带着两个马夫。
此刻,士兵们都忙碌起来了。有人在穿铠甲,有人抓紧时间望嘴巴里填食物,有人则给打开皮囊给已经跑得浑身是汗的战马补水。
战马这种战略物资非常金贵,就是个水葫芦,冲锋之后需要饮大量的干净水。否则,就会得肠梗阻。另外,骑兵们都是精壮汉子,剧烈运动之后,饿得也非常快。
这次出军,秦斯昭也被王慎带了过来。
小家伙毫无畏惧之色,立即跑上前来接过王慎战马的马缰拖到一边,卸了鞍子,装在另外一匹备用马匹上:“父亲,请换马。”
“好。”
“紧一点,再紧一点。”身边,一个瘦小如同猕孙的骑兵对马夫大声吼着。
那马夫两只手拽着铠甲上的皮带,呲牙用力:“方虞侯,你实在太瘦了,这铠甲的尺寸不对,根本紧不了呀!”
没错,这人正是方我荣,今天是他的初阵。
王慎看得好笑,走上前去,接过皮带,伸脚在他背心上一蹬,终于勒紧了铠甲:“方我荣,如何?”
“见过军使,属下不明白。”
王慎:“第一次上阵,感觉怎么样?”
“军使无需担心,这也不是属下第一次和人厮杀,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末将心志坚定,不会有丝毫的怜悯。”
“好,等下估计要冲阵,会有死伤,不要怕,跟着大队走就是了。”
“愿为军使效死!”方我荣高声道。
今天是他第一次上阵,这个书生却丝毫没有畏惧之心,骑在起伏的马背上,看着如怒涛汹涌的骑兵大阵,他心中反涌起了一股文艺青年特有的豪迈之情。
真是浪漫啊,这才是属于男人的浪漫。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老郭。”
“主人有何吩咐?”
王慎指了指远处的方我荣:“这个方我荣严格说起来今天是他的第一战,你看好他。”
老郭如何知道王慎对于军中能读书识字的军官和士卒都非常看重,如方我荣这种勇气过人的新丁更是当成宝贝疙瘩,就道:“主人放心,小人会看好他的。”
“去把岳云喊来……不,让呼延通过来。”王慎心意一动:“命呼延通把指挥权暂时交给副将。”
不片刻,呼延通就骑马从前军阵里奔至中军帅旗下:“军使,你喊末将做甚?”
王慎朝他看了一眼,忍不住点了点头:“好一员猛将,等下可愿做我护卫,随某一道骑兵冲阵?”
只见,呼延通一身沉重的镔铁战甲,头盔和甲叶子上还涂了桐油,看起来亮光闪闪,简直就是一只巨型天牛。他手中提着一柄长长大枪,背上还别着一把铁鞭。如果没猜错,这一套装备应该是呼延家祖上传下来的。
听到王慎让自己和他一起冲阵,呼延通大喜:“自然愿意!”说句实在话,他之所以能够做泗州军的前军领军大将,主要是因为本身职位就高,而且王慎有看到他是忠良之后的份儿上。其实,前军的将士并不心服。
泗州军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军中的将官都必须是从战场上打出来的。经历过几场血战之后,部队的军官牺牲极大,可说得换了一小半。如今泗州军中的军官们,且不说都头以上,即便是下面的什将、队长,谁手上没沾过敌人的血?
呼延通本就是个性格暴躁之人,如何见得手下的士卒对自己一脸不以为然的表情,也急欲在战场上立下功勋,叫别人看看咱呼延通究竟是不是一条好汉。对于这场战斗,他是盼望已久了。
如今要跟随王军使冲阵,他如何不肯。
“好,等下就看你的了,跟紧我,别叫某失望。”
说罢,王慎翻身上马,大声对手下喊道:“大家已经歇够了,走,再杀一阵!”
五百骑兵再次发动,这一次大家都换上了重铠,马蹄声比起先前更要铿锵几份。
轰隆的闷雷声又回荡在旷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