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能够出来抛头露面的小娘子,多半都是家中清贫之人,指不定一大家子人都嗷嗷待哺的指望着这里呢。
蛇有蛇道,鼠有鼠路,虽然有一些人看不惯,但是也并不好多言什么。
“那白阿姐是怎么回事?”闵惟秀惊讶的说道,顺带着鄙视的看了闵惟思一眼。
你瞧瞧这厮,他对这种烟花柳巷之地,咋就这么熟悉呢!等回家了就告诉阿娘,看不打断他的狗腿子!
说道这里,如娘索性也不隐瞒了,“白阿姐是去年夏日之后来的,她青梅竹马的夫婿,乃是来开封府赶考的书生。书生去了书院里,她便来这银泰楼里赚点日用。”
“她性子娇憨,见人就笑,我们叫她白阿姐,并非是她年纪大,而是她姓白,名叫阿姐。她其实是我们其中,年纪最小的一个。许是她生得有福气,又识文断字的,那些贵人们都很喜欢她,整个楼里,她得的打赏最多。”
“我们这里,东家是不给月钱的,每个月赚多少钱,全靠你卖出去了多少首饰,还有贵人打赏了多少钱。白阿姐赚得多,有不少人就眼红得很。尤其是阿菊,阿菊她是黄字斋的……在白阿姐来之前,她是赚得最多的。”
“白阿姐白天在银楼里赚钱,晚上很早就要回去给书生做饭,不与大家伙儿同住。因此对楼里的许多门门道道都不是很清楚。那黄字斋,只要你自己不说想去,掌柜的是不会强行安排的。白阿姐一瞧就是正经人,也没有人同她说那些龌龊事儿。”
“她的夫婿也来我们银楼接过她,生得白白净净的,一看就很斯文,听说拜了名师。掌柜的都经常夸他,说指不定来年,白阿姐就要做官夫人了。”
“后来有一日,具体怎么回事我们也不知道……阿菊把白阿姐骗去了黄字斋,白阿姐恍恍惚惚的跑了出去,此后一个月多月都没有来。我们都暗地里骂阿菊不是个好货,害人不浅,以为白阿姐不会再来了。”
“但是没有想到,等到腊月里的时候,白阿姐突然又回来了。她整个人都瘦了一圈儿,精气神都没有了,她说她那未婚的夫婿知晓了她在黄字斋的事情,要另娶她人了。她无家可归,只好又回来了。”
如娘说着,擦了擦眼睛,“这一回,她住在阁楼上,我们瞧着她变了一个人似的,都十分的同情她。她还是一样的卖首饰,但是从来都不去黄字斋。她就在阁楼上,就睡在我的旁边……”
“我们只是叹息,以为这事情就了了,可是没有想到,白阿姐攒够了钱,买了一把刀。一天晚上,就在那个黄字斋里切腹自尽了。她们都说……都说白阿姐肯定被人祸害得有了身孕了。”
如娘说着,痛哭了起来。
“阁楼里没有恭桶,我下楼起夜,发现白阿姐的铺是空着的,黄字斋的灯亮着。觉得古怪,便下去一瞧……我……我是第一个发现的……真的是太惨了。”
“白阿姐明明是一个好人,她见到银楼附近有流浪猫儿,都会给它们喂吃食。快要过年了,我有老乡归家去,想给阿爹阿娘捎上十贯钱,但是没有凑够,白阿姐都毫不犹豫的借给了我。她还帮我们所有人都写家书……”
“她原本可以过得很好的,可就是……就是好人不长命。后来我一直后悔,为什么我们都要这么冷眼看着别人?为什么不能够好心提醒她一下,为什么阿菊对她嫉妒得很的时候,我们没有一个人告诉她要小心,阿菊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
“为什么那日我们听到黄字斋里的动响,没有一个人,愿意站出来,帮助她……我总想着,又不是我的事,又不是发生在我的身上,阿菊那么厉害,我得罪了她,日子会不会就难过了……”
“等白阿姐死了,我们再怎么后悔都晚了。她太冤了,死了都不安宁。脚步声,我们经常能够听到脚步声,咚咚咚的,然后那个姓江的,祸害过她的那个姓江的死了,阿菊吓疯了,她只会说,鬼鬼鬼……”
“现在又死人了……白阿姐肯定是要报复每一个在黄字斋里待过的人,要报复我们这些对她见死不救的人……她回来报仇了啊!”
如娘说道最后的时候,几近癫狂,看上去像是疯魔了一般,十分的吓人。
闵惟秀听着看着,心中也酸涩得很。
姜砚之拍了拍她的肩膀,“白阿姐很惨,但是她是一个善良的人,她死了之后,也没有变成厉鬼回来报仇。的确是有人在杀人,但是凶手是人,不是鬼!”
闵惟秀缓过神来,见如娘害怕,也拍了拍她的肩膀,“听到三大王说的了吧,他的眼睛是能看见鬼的,他说没有鬼,就没有鬼!而且,白阿姐连切腹都敢,可见性子勇猛,若是要杀你们,干嘛不趁你们睡着了,把你们的脑袋割下来当球踢?多简单方便啊!用得着死了都不能休息么?”
如娘打了一个寒颤,你到底是怎么用这么平淡的语气,说出这么可怕的事情啊,混蛋!
我一点都没有觉得安慰啊!你可以不要一边拍着我的肩膀,一边说把我的脑袋割下来这种事吗?
这里估计是真的没有厉鬼,因为站着一个比厉鬼还可怕的人啊!
第二百二十四章 凶手是谁
如娘把心里话都说出来,又知道并非是恶鬼作祟,心神总算是稳住了几分。
她别过头去,不敢看屋子里的血腥的场面,但是那股子锈水一般的味儿,却可着劲儿的往鼻子里钻,正在这个时候,一双白皙的大手伸了过来。
她抬头一看,只见闵惟思一脸嫌恶的站在那里,手心里还放着一个香囊。
如娘的脸一红,接过香囊捂住了自己的口鼻。
闵惟秀瞧着恨不得过去踹闵惟思两脚,二哥啊,在凶案现场撩小娘子,长本事了啊!
闵惟思看着闵惟秀抱歉的笑了笑,实在是没有办法啊,二哥撩妹的本事已经长在了骨头里,显露在了脸上啊!
“惟秀,你可以来这里捅一捅么?我瞧这里的血迹有些奇怪。以刀切腹这么狠,但是大家伙儿都没有听到邢员外的惨叫声,要不他当时已经昏迷不醒了,要不就是他能忍。看他着满肚肥肠的样子,应该是个怕疼的。”
“切腹的血,或是喷溅出来,或流在地上成一滩,但是你们看这里,这里有一滴一滴的血迹。而且有三排。”
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围着屋子里转悠的姜砚之,突然指了指尸体正上方的屋顶。
“三排血迹,假设有一个是凶器上滴下来的,那么还有两排呢?更为奇怪的是,你们来看死者的头发,头发里也有血迹。邢员外身量高大,即便是跪在地上,也比常人要高。凶手为什么要把凶器举那么高,把血滴到他的头上?”
姜砚之说着,举起了自己的胖爪子,“这样的姿势很奇怪,很不舒服。”
在凶案现场,每一个不合常理的地方,都是破案的关键。
姜砚之得意洋洋的想着,又指了指屋顶,“我们不妨大胆的假设一下,如果凶手是从屋顶逃出去的呢?上头有绳子垂下来,他被拉了上去。凶器,还有鞋子,都有可能滴血,这样我们就看到了三排血迹。他被拉到半空中的时候,又滴了血下来。”
“所以,我们在死者的头发里也发现了血迹。这就是为什么,凶手能够逃脱,但是却没有任何的血脚印了。”
闵惟秀也来了精神,她觉得姜砚之说的话十分有道理。
她忙走了过去,却是不好意思再跳起来把屋顶打个洞了,便提起一旁放着盆景的木架子,往上轻轻的顶了顶。
还没有怎么用力,上头便被顶开了,一个四四方方的口子,露了出来。
姜砚之挑了挑眉,提了提下巴,越发的得意起来,本大王就是天生的神探啊!
只可惜,屋子里的人,除了如娘觉得吃惊之外,其他的都是见惯了他的本事的,倒是并不惊奇。
姜砚之嘚瑟了一会儿,见没有人捧场,清了清嗓子,又接着说道,“惟秀,若是给你一根软软的绳子,让你爬上去,你能吗?二舅兄,你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