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节(1 / 2)

“不对,那天上晚上,你将我拖进屋子里,然后玷污了我。我……”瑶娘说着,捂着嘴哭了起来,她走到那一顿肚兜中,捡起了一块玫红描丹桂的,说道,“这个就是证据。这是我的肚兜,我在那桂花丛中,绣了一个小小的瑶字。”

瑶娘说完,嚎啕大哭起来。

“三大王,求你给民女做主,血债血偿。”

闵惟秀看向了瑶娘,心中五味杂陈,血债血偿……瑶娘是想要李江为常明的死付出代价啊!

第三百七十五章 活死人(七)

常明伸出手来,想要将瑶娘揽入怀中,瑶娘却是身子猛的一缩,像是被火烙了一般,往后轻轻的一推。

她的声音颤抖着,“我不是故意要蒙骗你的。我知道,在家乡,像我这样的小娘子,那是要去沉塘。可我还是忍不住有虚妄的念头……”

瑶娘说着,擦了擦眼睛。

那是她一生之中最可怕的一日。

受人冷眼也好,忍饥挨饿也罢,同希望被粉碎相比,都不算什么。

瑶娘觉得自己,一闭上眼睛,仿佛都能够听到那笃笃笃的脚步声,还有院子外,常明拍着门啪啪啪的声音。

门里门外,已经是两个世界。

那歹人逃走之后,她瞧见常明已经没了气,取下了头上的银簪子,想要自尽,银簪子已经到了脖子边缘,可是她到底不忍心,看着常明就这样曝尸庭院之中,指不定过了好些日子,身上爬满了蛆虫,才有那差人抬了,用草席裹了粗粗的埋到乱葬岗上去。

常明这一辈子,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

她那拿着银簪子的手,便又放下了。天知道,她是怎么整理好自己的衣衫,一瘸一拐的回了院子,叫了人来。

等到常明“复活”了之后,她便更加不能够死了。

人一旦过了那个劲头,没有死成,便会生成新的妄想。

她便妄想着,陪着常明一道儿。

她不怕,她可以陪着他,等到他不能动了的那一日,她便穿着红嫁衣,同他死在同一个墓穴里。

甚至在心里的最深处,她竟然有那么一丝丝的庆幸。

他变成了活死人,会被人嫌弃,无处容身。她失去了清白,会被人嫌弃,无处容身。

她和他好似还在同一个世界里,站在同一条线上,伸出手来,就能够触摸到彼此。

虽然可怕,但是这是她最真实的想法。

瑶娘低垂着头,她担心自己一抬起头来,看到的是常明嫌弃的眼神,虽然她知道他肯定不会。

可越是在乎,便越是不敢面对。

她正想着,却感觉到一个重力袭来……香香的,没有了心跳的声音,这是常明的怀抱。

屋子里下雨了么,好似有许多水,不停的滴在她的头上。

“傻瑶娘,我们回去罢,现在就回去成亲。”

……

闵惟秀在一旁瞧得那叫一个心惊肉跳的。

喂,大兄弟啊,你悠着点啊,虽然英雄保护美人啥的,看上去很帅气。

但是你别忘记你就是一个耷拉着腐肉的骨头架子啊!

你这么一用力,哎哟喂,万一掉下一坨肉来,那就不妙了啊!

若是没有了血肉,那骨头还怎么连在一起呢?

到时候岂不是常明一起床,嘿,我的手怎么少了一只?瑶娘微微一笑,明郎,那手被隔壁的大黄狗衔走了……

闵惟秀一想到那个画面,整个人都不好了……

闵惟秀万分的肯定,一定是她阿娘生她的时候,觉得她奇丑无比,难以接受,所以把她的脑子打了个坑,要不然,她怎么总是会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联想呢!

要不得,要不得!

……

姜砚之看着二人,摇了摇头,“李江,你还有什么话好说的么?你欺辱多名妇人,又殴打常明致使其重伤,证据确凿,还有什么话可以说?”

“你也无须再狡辩了。你在那小巷之中,有私宅,想必经常在那周围作案,能有一个瑶娘站出来指认你,便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本大王最见不得的,便是你这等采花贼了。”

“人家小娘子,好生生的一个人,就被你毁了一辈子。你于心何忍?”

李江闻言,狂笑起来,“你懂什么?被我毁了一辈子?明明就是这些水性杨花的贱女人,毁了我一辈子!”

“李江!”李淳还欲拉他,却被李江啪的一下打开了,“堂兄,你这种高高在上的嫡子,又怎么会明白我的痛苦?什么家族名声,我已经受够了。”

李淳叹了口气,不再拦他。

李江红着眼睛,“良家子哪里有抛头露面出来唱曲儿的,明明就是想着勾搭贵人,却装作一副清纯的样子,没得要人恶心。那瑶娘若不卖弄风情,又怎么会引得徐慕卿相争?可见压根儿就是别有居心。”

“这些人,都同那个女人一样,让人光是瞧着都想吐!”

原来那李江的亲娘赵三娘,曾经也是在酒楼里唱小曲儿的。李江的父亲,乃是一个性情古板的读书人,每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做学问家。自然不会做出那等沾花惹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