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1 / 2)

所以,他根本就不会懂女人的心思,更不会去主动去揣测女人的心思,去讨好他们,像历史上那些被女人所迷惑而败家的皇帝,比如周幽王,纣王等,那都是离不开女人的狗,比他们更牛叉的只有明朝末期那些宠信太监的皇帝了!

就在小皇子有些不知所措,无法回答黄小姐这道思考附加题的时候,身边那灰袍书生忽然动了,他转身直奔人群跑去,人们还以为他要弃权呢。

他一头扎进人群中,人山人海的,稍不注意就失去了踪影,楼上的员外,千金,下面的小皇帝都愣住了,纳闷的想着,即便要弃权,也不用跑这么快吧。

众人大眼瞪小眼,等了半天也不见回来,所有人的目光不自禁的落在了小皇帝身上,不战而屈人之兵,兵法的至高境界呀。

就当小皇帝也准备退出,觉得自己赢得不光彩的时候,忽然一声闷响从后方传来,众人连忙转头看去,只见一个火红色的大火球升腾而起,笔直的直冲天际,拖着长长的火光尾巴,就像从地面到天空中,铺了一票笔直的火光小道。

而就在火光小道上,一盏花灯缓缓升起,整个过程和刚才敬神教圣女灯笼一摸一样,不过这次的灯笼很普通,并没有什么主题,普通红纸扎成,只是在灯笼底下拖着一条长长的条幅,红底黑字格外显眼,随着灯笼慢慢升空,上面的字迹一一展现,下面聚集的人们好奇的念了起来,声音整齐划一:“两木相连不是林,人单影只月半弯,三言并没有两语,牛仔过河搭木筏,仕别三日在这里,原来这字在界前。”

一张红灯笼挂着长达十多米的红色条幅,缓缓升上了天空,待众人看到了所有文字之后,灯笼被烧着了,条幅也在空中变成了灿烂的火花,火光宛如点点星光,缓缓飘落如流星飞落,在夜空中格外的璀璨,就连见惯了大场面的公主姐姐都做小女儿捧心状,被这浪漫的求爱方式深深的打动了,羡慕不已。

旁观者都如此,更何况四楼上的黄家小姐了,看着那漫天飞散的火星,黄小姐激动不已,下意识伸出手去,似想要把那承诺接在手中。

这神秘的求爱方式只有他们少数几人才看得明白,也知道这正是出自那灰袍书生之后,不得不说,这一手玩得漂亮,用同样的‘组句成字’的方式,不但代表他破解了黄小姐的谜题,而且还用更加浪漫的做出了回应,而他的这些句子组成一句话是:‘相伴一生一世。’

黄小姐激动不已,看那劲头好像从楼上跳下来似地,公主姐姐双手捧腮,看着夜空中闪烁的火星,眼神一霎不霎充满了惊喜和羡慕。

嘿嘿,没想到公主姐姐喜欢这调调,看来不管什么女人都逃不过浪漫这一关,可刘李佤就不明白,她们是喜欢浪,还是喜欢漫呢?这个词也可以分开,每个字都可以单独做一个动词使用!

小皇帝轻声一叹,这场比试他已经输了,不过他并没有多少遗憾,以为最后一关比的已经不是才智与学问,而是谈情说爱,勾搭成j了,这方面他的水平和经验还不如小德子,所以严格说起来他并没有失败。

小皇帝想通了之后,心情立刻好了起来,这可是他第一次在没有透露身份,没用人帮忙,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获得人生的第一次胜利,值得高兴,值得骄傲,值得纪念,只希望别回去每天一上朝,和满朝文武都猜谜,踩得好就加官进爵,那还不如宠信高俅的宋徽宗了。

众人看了一个稀里糊涂,不明所以,却见黄小姐和黄员外走进了楼内,小皇帝兴高采烈的向姐姐奔去,希望得到她的一句夸赞,那灰衣书生再次出现在楼前,只是谁也没注意,也没有人注意,刘李佤悄悄的不见了。

没多久,黄员外在管家的陪同下亲自出来了,春风满面,像找到失散多年的亲儿子似地,亲切的拉着灰衣书生的手,虽然只是请他进去一叙,并没有多说,但众人也看出来了,这灰衣书生是胜利者,同时众人也迷糊了,他是怎么赢的?

黄员外很热情,不仅邀请灰衣书生,也向小皇帝发出了热情的邀请,小皇帝心情大好,再受到姐姐的表扬之后,也欣然答应了黄员外的要求,就当享受自己胜利的成果。

小德子寸步不离的跟着小皇帝一起进去了,这是黄员外名下的酒楼,今天为了选婿暂停营业,不过女儿招亲已然结束,又择地乘龙快婿,结识了青年才俊,还有这么多父老乡亲捧场,当即大手一挥,邀请在场所有人都入场,没人免费赠送一碗元宵,答谢众人。

老百姓的仨爱好,白吃白喝看热闹,一听这好事儿,众人立刻蜂拥而至,公主姐姐也要去看看皇帝弟弟,担心他会得意忘形而暴露身份,或者胡乱许诺,周围保镖在暗处护着她,刚要迈步,忽然响起保镖虽然一直在暗处,但身边始终有个贴身的,怎么忽然不见了,虽然仅仅在一次才一天时间,但却已经习惯了有他在耳边唠唠叨叨,时而说些全是狼的故事,时而说些肉麻的话,让不食人间烟火的公主殿下感受到了凡人的快乐,是那样的真实,这突然安静下来还真有些不习惯,她忍不住转过身,长大一双妙目,在人群中四下寻找着刘李佤的身影,忽然,她那本就水灵灵的大眼睛一下长大了最大,不可思议的看着不远处,缤纷灿烂的颜色倒影在她一双美瞳中,让她一下子愣住了……

352 爱你爱我

灿烂的烟花绚烂多彩,公主姐姐愣愣的看着,烟花的美虽然很短暂的,但重要的是燃放烟花的人是谁,以及欣赏烟花人的心情。

公主姐姐很高兴,刘李佤刚才留意到了自己心情的变化,抓住机会来套好自己,这说明他很在意自己,虽然燃放个小烟火很简单,并没有刚才灯笼升空,挂着爱的宣言那般盛大和浪漫,但聊胜于无,总比没有强。

可就在绚烂又短暂的烟花熄灭之后,一盏毫不起眼的灯笼出现在眼前,四四方方的形状,平淡无奇,可刚里面的烛火被点燃的时候,一个清晰的大字浮现而出,正好迎着公主姐姐的目光,公主姐姐很纳闷,为什么要在灯笼上写一个‘我’字呢?

就在她诧异的瞬间,忽然那个‘我’字好像有了生命,长了腿自己跑了一般,唰的一闪而过,换成了一个清晰的‘爱’字,公主姐姐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还没等她揉眼睛,那灯笼上的字竟然边成了‘你’,随后又变成了一个‘爱’字。

公主姐姐不可思议的长着红唇,直勾勾的朝灯笼走来,一把抢在手中,自己认真的对着一面,果然,刚才看到一切都是真的,一个字一个字的在流动,一共四面,四个字分别是‘我爱你爱’,轮转起来头尾相连就变成了‘爱我爱你’,不过公主姐姐震惊的是,为什么灯笼上的字会自己转动呢?这可比刚才那灯笼飞天还要浪漫,那毕竟是一锤子买卖,飞上去就燃烧成灰了,而这个,就在手中不断的轮转,一句‘我爱你’仿佛在永恒的轮回。

公主姐姐把这特质的灯笼抱在怀中,越看越喜欢,晶莹的双颊被灯火照得红霞片片,爱你爱我,在眼中流转,在心中徜徉。

刘李佤呲着一排小白牙呵呵的笑着,很高兴能看到堂堂的公主殿下因为一盏灯笼而欣喜若狂的样子,而且,她丝毫不排斥上面爱你爱我,爱来爱去的词语,而且还洋溢着幸福和甜蜜,看来,女人都是喜欢浪漫和惊喜的,而刘李佤本人追女的技巧和经验也在实践中不断的丰富。

用很可能是史上第一盏‘走马灯’,换取公主姐姐的心,太值得了,尽管他费尽口舌讲述由热加热空气而产生气流,气流撞击带动灯笼内的传动轴,传动轴上安插着四个大字的剪纸,这就是走马灯的制作和工作原理,尽管他讲得很详细,但公主姐姐依然听得满头雾水,明明她自己听不懂,反过来还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你送礼物就送礼物,说这么多干啥?讨厌!”

刘李佤连忙识趣的闭嘴,总算见到公主姐姐更加女人的一面了,所有女人都一样,受到礼物,感动归感动,喜欢归喜欢,但同样都讨厌,男人在旁边唠唠叨叨说着礼物的价格!

应赵员外的邀请,众人本着又便宜不占是王八蛋的原则,争着抢着进酒楼去领取那一碗免费的元宵,手里还拎着一斤生元宵,这场热闹没白看,既长了知识又捞了实惠。

公主姐姐暂时吹熄了走马灯,爱来爱去的太惹眼,放在卧室最合适。再加上刘李佤在她耳边宛如魔鬼般的低语:“公主姐姐,差不多有到了帮你身体清理阴毒的时候了。”

公主姐姐的脸腾的一下就红了,下意识的跳开一部,珍爱生命,远离色狼。刘李佤这个人待人很真实,不管是与自己亲近的,还是不是很熟悉的,他都以最真实的一面展示在人前,从不做作更不虚伪,所以,只要愿意很容易了解他,而公主姐姐最拿手的就是看人,识人,哪个有定国安邦之才,哪个有纵横沙场之能,这都需要上位者去识别去挑选,所以公主姐姐不敢说是火眼金睛,也能将一个人看的十之八九,而她通过仅仅今天一天的接触,基本可以断定刘李佤,绝对是一个外表猥琐,内心风s,不学无术外加没心没肺,又有点小聪明,有点小才华的混混。

所以,这样人怎么可能是九天神王转世,怎么可能降妖除魔,拯救苍生……

总之公主姐姐已经对什么纯阳之体,阴寒之毒产生了极大的怀疑,腹中的新生命就是最好的证明,当然这也说明,刘李佤不但纯阳,而且成活率也挺高。

公主姐姐刚准备和他认真的探讨一下关于双修的问题,却见黄家的那位老管家朝他们走来,恭敬的他们进去一叙,说是黄员外与李公子正在把酒言欢,而李公子已经介绍了自己的姐姐,出于礼貌,黄员外对他们也进行了邀请。

公主姐姐也不矫情,当前她的首要任务就是一切为了弟弟,再过几个月就一切为了孩子喽。而刘李佤的任务,为老婆孩子保驾护航。

刘李佤二人跟着管家避开了抢元宵的人流,从后门登上了酒楼的顶层仅有的一个雅间,宽大的房间正中是一张红木大圆桌,显得气派非凡,桌上是珍馐美味,美酒佳肴,黄员外带着时代女性黄小姐坐在正位,一左一右分别是小皇帝和灰衣书生,小德子恭敬的站在小皇帝身后,看起来其乐融融的场景,特别是黄小姐一双美目左右顾盼,时而看看灰衣书生,在招亲大会拔得头筹,有学识有才华,还会制造浪漫。这边再看看小皇帝,斯文俊俏,气度不凡,身边还有个奴性十足的下人,一看就知道来历不凡,身份不简单。

这样一看,黄小姐反而有些有些犹豫了,时而对灰衣书生含羞一笑,时而为小皇帝添酒加菜,左右逢源,表现出了交际花的潜质,黄员外同样热情,与同等待遇招呼着二人,让人看不出到底是何用意,反而获胜的灰衣书生有些不悦。

刘李佤和公主姐姐刚到门口,立刻受到了黄家父女的热情迎接,可他们还没进门,就听身后传来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嘿,我句说嘛,黄员外平日里锦衣玉食,大排筵宴,进入元宵佳节,果然是美味佳肴应有尽有啊,本公子有口福了,不请自来蹭上一顿,还请黄员外别见怪呀!”

353 不速之客

黄员外正在迎接刘李佤二人,忽然间愣住了,刘李佤也好奇的转过头,看看来人到底是谁,蹭吃蹭喝说的如此心安理得。

来这是一个穿着华服的年轻公子,油头粉面,眉心还长了一颗黑痣,鬓角垂着一绺头发,这天寒地冻的他还拿着一把折扇,摇啊摇,吹着那一绺头发飘呀飘,那一颗黑痣仿佛在绽放着乌光,个头不高,眼睛不大,歪着脖子,呲着满口的大黄牙,让人一见都不知道如何评价。

倒是黄员外一见到他,先是神色一紧,随后很明显虚情假意的邀请道:“原来是王公子呀,何必说成蹭呢,你可是黄某人平日里我想请都请不来的贵客呀。”

黄员外毫不掩饰的一脸虚伪的邀请道,那王公子自然看得出来,却魂不在意,大步流星往里走,但他看到公主殿下的时候一下愣住了,本来就不大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不过很快,那眼睛又张开了,一下子超出了极限,大若牛羊,目眦欲裂……

眯眼睛是因为看到了美女,瞪眼睛是因为看到了猛男。刘李佤手中摆弄着那把钢珠枪,造型特别,世所罕见,但这王公子见到之后却表现出了惊讶以及一丝慌乱,很明显,他认识这东西,但刘李佤没有多想,而是一手拎着枪,一手挽着公主姐姐,目空一起的往里走。

尽管王公子脸上的表亲隐藏得很快,但这一瞬间的变化黄员外也感受到了,他笑呵呵的连忙介绍道:“诸位,我来引荐一下,这位是王健宇王公子乃是我们绥宁县的名流。”

名流?刘李佤微微一怔,到底还是古代人,说话就是含蓄,你直接说是地痞流氓不就行了。

介绍了这位名流之后,在场这么多人,黄员外特意先介绍了那灰衣书生,黄员外一脸郑重的介绍道:“这位李万基公子,乃是本县县太爷的公子,刚刚从京城求学归来。”

黄员外有些兴奋的说,感觉这位县太爷的公子已经和他成为一家人了,他都变成高干子女了似地。可那名流王健宇根本不买账,斜着眼睛看了李万基一眼,哼道:“你就是李千基的儿子,难怪一直没见过你,原来是去京城求学了,我还以为是去京城告御状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