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空,我现在还在上班!”吴明冷着脸道。
“叫你去就去,别废话!”杨青霞板着脸教训,然后转身走了几步,又回头接道:“王子就跟我的男人一样,你要小心点,不要让它倒处跑。”
跟你男人一样?难道你能把它当成男人用?吴明满腹牢骚,黑着脸牵着白色的贵宾犬的走出了别墅大门……
走到门外,让狗狗拉完屎尿,看着不远处倒在地上的油漆桶,还有泼洒出来的粪便,吴明笑了,笑得很是诡异,他贼头贼脑地扫了一下四周,然后把狗牵了过去,狗改不了吃屎,名犬同样如此……
“你叫王子是吗?加油,我看好你哦!”
在王子饱餐一顿后,吴明吹着口哨,把它牵了回去,杨青霞拿出了狗饼干,狗狗嗅了嗅却没吃……
杨青霞紧张得不得了,抱起狗狗,“王子你怎么不吃?你怎么了?”
吃饱了都,还吃个球!吴明心里偷笑,脸上却是一本正经,做思考状,沉吟道:“嗯……我看应该是换季没适应,所以王子才会没胃口吃东西,只是小问题,没事的。”
“真的?”
“当然!”
“真是可怜的小东西……”杨青霞亲了亲小狗。
这可把吴明乐坏了,心理那点小阴霾一扫而空,心情大好,就像大热天吃冰激凌……
“你笑什么?”杨青霞露出狐疑。
“没什么……狗是有灵性的动物,就是要你多亲近亲近,它才会有活力。”吴明一脸资深的说道。
“你好像懂得很多?”
“略懂,略懂。”
出去巡逻,足足巡了半个小时才回来的诸葛大昌一进门就看到诡异的一幕,两个应该尿到一壶的人居然聊起了天,他惊奇的问道:“你们在聊什么这么开心?”
在他说话的时候,林美玲从屋里走了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道:“她们几个已经起来了,我们可以休息了。”
“走了,走了,去吃早餐,饿死了……”吴明拉着诸葛大昌走出了别墅……
风的追求,树不挽留,可怜的落叶在秋风中飘零,这是金色的季节,收获的季节,纵火的最佳时节。
当然,这个季节最容易让人联想到一句话:天干物燥,小心火烛,放火烧山,牢底坐穿!
早些时候是吃过夜宵,不过早就消化完了,三个人一只鸡显然是不够吃的,林美玲口口声声的说不吃,可是等诸葛大昌都鸡弄好的时候,她吃得可不比两个男人少。
“对了,等下我们去买支枪吧!”
诸葛大昌吓了一跳,差点把车开进水沟里,大骂道:“你疯了?你想买枪干嘛?”
“我想买的是玩具枪而以。”吴明翻了一下白眼。
“玩具枪?你买那玩意儿干嘛?”
“你刚刚出去的时候没看见吗?昨晚那帮人除了带大粪跟死鸡,还带了几桶猪血来,就丢在杨总邻居家附近……”吴明皱了一下眉头,摸了摸鼻子子,接道:“我猜这件事可能还会进一步升级恶化,所以我才想弄把枪吓吓来的那些人。”
诸葛大昌唾弃道:“切……用玩具枪吓人?你能吓唬谁啊?”
吴明露出一抹奸笑,道:“我们上的是晚班,晚上那么黑,谁看得清楚?就算掏根擀面杖出来都能把人吓个半死。”
“那你弄根木棍不就完了吗?还买什么玩具枪!”
“这不是追求真实吗?”
看到路边有一家拉面馆,早已经饿扁了两人直接停车,走进面馆后,吴明直接吆喝:“老板,来两碗拉面,要大碗的。”
面馆地处偏僻,而且店面比较破旧,没有什么客人,很快,一位大妈就把面端了上来,这是非常具有华夏特色的拉面,肉永远都是少得可怜,香菜葱花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倒是挺多。
两个人迫不及待的动筷,吴明的筷子依然使得不好,诸葛大昌都吃了好几口了,他才夹起来几根面,准备送放口中的时候,发现了一根乌黑油亮的毛发,还微微卷曲。
吴明用手捻起毛发,叫道:“老板,面里怎么有头发!”
一个光头老汉走了出来,摸了摸光头,声如洪钟的道:“怎么可能有头发,老子头上一根毛都没有,”
走到吴明身边,看到他手里确实拿着一根毛发,光头老汉嚷嚷道:“好了,好了,老子再帮你煮一碗,真是麻烦。”说着,他信步走回厨房,一边走还一边把手伸进裤裆里抓了两下……
确实不是头发,但比头发恶心一千倍!
如果不是看在老人家的份上,诸葛大昌真想把店给砸了,两个人留下钱,一句话不说直接跑了出去。
呕……
“猪哥!你一定要挺住!”
吐得脸色发白的诸葛大昌感叹道:“三桂!这次回去后,我们有必要去算算命,改改运,最近真是倒霉透了,不是吐就是泻。”
第37章:房宅护卫(二)
枪,杀伤力极大,使用灵便,取胜之法精妙独到,其他兵器难与匹敌,故称为‘百兵之王’。
哪怕是一介文弱书生,只要骑上白马拿上黑枪,就足可抵御万马千军,这就是所谓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话说,这里的枪是指机关枪,不是那种没枪头就捅不死人的红缨枪,要是让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拿把红缨枪去挡万马铁蹄,死就一个字。
不过,机关枪同样有着很大的弊端,要是子弹一不小心用完了,别人拿两把西瓜刀就能把你削出三十六种造型,你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人家抢你大屋夺你田,再把你吊上房梁,弹叽叽十八遍啊十八遍!
通体黝黑的微型冲锋枪,完美的流线型外表,拥有高端的红外线聚光瞄准镜,当然,它的本质依然还是玩具枪,吴明花两百大洋买的,还要装上四截五号电池,才能将它的功能全部发挥出来。
“哒哒哒……”声音还挺大,而且挺逼真的,吴明兴奋的把玩着手中的玩具枪,如同一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