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二章出席(2 / 2)

尽管刘笔是第二次参加这样的宴会,但他对于这里的规矩还是一点都不懂,这里的自助餐都是形式,共给那些肚子饿的人稍微颠一颠,根本不会有人抱着吃饱的心思过来吃的,刘笔,就是那个另类。他拿着餐盘,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到自助餐桌旁,拿了整整一盘子的才,端到角落,大快朵颐,他真的饿了。

一些盯住刘笔的青年才俊看到刘笔的做派,都是大跌眼镜,心说吴学民的女儿怎么着了这个土包子?是不是乡下来的?没见过市面吧,这里的饭菜,你在真当是吃的?饿了想吃东西,外面兰州拉面,十块钱管饱啊,这里不是吃饭的地方啊。

刘笔只注意到那些人的目光,才不去管,他饿得很。先垫饱肚子再说,刘笔的行为不仅被那些想追求吴霜的青年才俊看在眼里,也被围在吴学民周围,和吴学民谈话的人看在眼里,他们的评价出奇的一只,这个小伙子,上辈子一定是饿死鬼投胎,而且饿死的时候,顺便拯救了银河系,不然这么没品的男人,为什么会收到吴学民女儿的青睐啊,这是犯规的。

众人都在为吴霜眼瞎而暗暗痛心的时候,寿宴的主办方,老寿星的女儿,穆白兰,也端着盘子出现了,上面也是堆满了食物,然后,坐在了刘笔旁边,狡黠笑着问他:“味道怎么样?”

刘笔又吃了一口说:“味道有些熟悉,不是做法,是菜本身的味道,这些,不会是用那个浇灌出来的?”

“恭喜你,猜对了,我还告诉你,那边桌子上的那只烤鸡,是最后一只用灵泉喂养出来的,如果你真的断绝了那个想法,那就是最后一只了,当然,我知道你不在乎,所以,你想不想去尝一尝?”

这是什么语句的使用方法?反问?肯定?还是祈使句?穆白兰说话越来越难听懂了,刘笔一心想着穆白兰的话,却完全没注意到,这周围人的目光,和嘴巴,都长得大大了,夭寿了,为什么穆白兰穆总也这样吃,难道这是现在的流行吗?我是不是落伍了?这里的饭菜真的那么好吃吗?

刘笔吃完了一盘子,看看餐桌上的烤鸡,心说以后再也不用了,吃,没问题吧。刘笔拿着空盘子,站起来,然后转身,很严肃的问穆白兰:“你想吃鸡腿还是鸡翅?我帮你带。”

“鸡腿。”

“好的,一人一只。”

是我反应太慢,还是在这个世界变化太快,堂堂春兰集团上失董事长,竟然和一个不知从哪里来的贫穷小子,一起蹲在角落,啃鸡腿,拿手啃啊。